孫弘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孫弘祚(?—?),陕西西安府雒南縣民籍,华阴县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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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陕西乡试举人,天啓五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進士,授内阁中书舍人[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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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八》:天啓六年十一月,遣行人颜继祖、中书孙弘祚往湖广、陕西守催缺,官变产钱粮及那借未补银两,仍戒守催官不得耽延取咎。
  2. ^ 《雒南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