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鳳翔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戴鳳翔
大明陕西苑马寺少卿
籍貫浙江嘉興府嘉興縣
浙江海鹽縣竈籍
字號字志曾,又字默叔,號春雩
出生正德十六年(1521年)
逝世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戴鳳翔(1521年—1604年),字志曾,又字默叔,号春雩,浙江嘉興府嘉興縣人,海鹽縣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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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進士[1][2]。由行人司行人吏科給事中隆慶四年(1570年)收受徐階賄賂彈劾海瑞「庇護刁民,魚肉鄉紳,沽名亂政」,並罷其官。針對戴鳳翔的攻擊,海瑞上《被論自陳不職疏》進行反駁[3]。擢寧國府知府,後改九江府知府萬曆十一年(1583年)聽調歸。十二年起補陕西鳳翔府知府,十四年正月升陕西苑马寺少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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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戴世能;祖父戴文審;父戴冠,母沈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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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黃仁宇,《万歷十五年 · 第五章 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戴鳳翔竟說,七個月之前,海瑞的一妻一妾在一個晚上一起死去,很可能出于謀殺。儘管海瑞答辯說他的妻妾在陽曆八月十四日自縊,而妻子則在八月二十五日病死,但是給事中的參劾已經起到了預期的效果」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王儼
明朝金壇縣知縣
1572年-1574年
繼任:
周一經
前任:
趙欽湯
明朝鳳翔府知府
1584年-1585年
繼任:
楊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