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選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承選
大明陕西行太僕寺卿兼按察司佥事
籍貫河南開封府延津縣
出生六月二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邊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李承選(1516年—?),字俊卿,河南開封府延津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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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鄉試第七十二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二名,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1][2]。历官山东登州府知府,萬曆三年(1575年)十一月升陕西行太仆寺少卿兼佥事,四年正月改添注辽东行太仆寺少卿兼山东佥事,驻莱州,开浚新河。後復任陕西行太僕寺少卿兼佥事,十年正月移驻延绥,十一年二月升本省行太僕寺卿,九月被弹劾,令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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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賢;祖父李璟,審理;父李滋,母宋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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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