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成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成甫
大明
籍貫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出生二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馮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進士出身

陳成甫(1521年—?),字光韶,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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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三十名,二甲第三十四名進士[1][2]。历官刑部员外郎,隆慶元年(1567年)四月升江西按察司佥事,四年七月被革职[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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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杞宗;祖父陳仕律;父陳璉。嫡母周氏;生母莊氏。严侍下。弟成岳[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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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七》:隆慶四年七月,革江西按察司佥事陈成甫及浙江萧山县知县许承周职,下巡按御史勘报。初成甫奉表行过家,赍装甚盛,至萧山,以事怒驿吏,輙搒之。承周大恨,搜其装,狼籍道上,拘留数日乃得去。于是江西巡按御史刘思问廉得成甫贪状劾之,并请治承周侵辱宪臣罪。吏部覆议当勘,从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