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沆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希沆(?—1645年),字鼎武,陝西慶陽府安化縣業樂人[1],明朝、南明軍事人物。
生平
[编辑]李希沆是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進士,授蘭陽縣知縣,調黃岡縣知縣。張獻忠勢力日熾,他在城內設立守備,單人匹馬出戰,多次戰勝,讓張獻忠驚嘆黃岡城與李希沆是「鐵城鐵人」,遷給事中。崇禎十二年(1639年)清兵入塞,李希沆上疏說:「聖明御極以來,清兵三犯,己巳之罪未正,致有丙子;丙子未正,致有今日。」說話暗指楊嗣昌有罪,因此被貶秩[1]。後來朝廷讓他任僉都御史巡撫,調往天津,為宋祖法效命,但未到達北京已經失陷,與黎玉田投降清朝。很快他逃走到南京,擢兵部添注左侍郎。張國維告假,李希沆代理京營軍政。南京淪亡,他追隨弘光帝至建寧府、興化府,得知清廷在訪尋他,於是自縊而亡[2]。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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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長年 | 明朝蘭陽縣知縣 1628年-1630年 | 繼任: 詹承祉 |
前任: 吳允初 | 明朝黃岡縣知縣 1630年-1637年 | 繼任: 徐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