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世奇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潘世奇(?—1649年2月23日),澹予浙江寧波府象山縣[1]應天府六合縣軍籍[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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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世奇在天啟七年(1627年)中舉人[3]崇禎元年(1628年)聯捷進士,獲授長垣知縣,施政切實、判案迅速,懲治土豪匡山;轉任湖廣道監察御史,向朝廷請求起用孫傳庭總督京營剿寇,以郭景昌充任監軍。

隆武帝繼位,潘世奇陞任太僕少卿,並巡按貴州、兼任參議,彈劾呂爾璵依附馬吉翔永曆元年(1647年)十二月再陞為侍讀學士,以兵部右侍郎調度江西及土司的義軍。次年(1648年)李成棟反正,他擢為右都御史,到三年(1649年)正月在對抗清朝軍隊時逝世[1][4][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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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同(周光夏)時潘世奇,字澹予,象山人。崇禎元年進士。授長垣知縣,治崇體要,剖決如流,治土豪匡山不少貸。遷湖廣道御史,請起孫傳庭總督京營剿寇,而以郭景昌為監軍。紹宗立,加太僕少卿,巡按貴州兼參議,疏劾呂爾璵。永曆元年十二月,陞侍讀學士,以兵部右侍郎提調江西及土司義旅。李成棟反正,擢右都御史。三年正月卒。
  2. ^ 民國《象山縣志·卷六·選舉表》:崇正 潘世奇 元年戊辰劉若宰榜,乾隆志按潘世奇象山人,無可考。道光志按《國子監題名碑》崇正元年戊辰科三甲二百四十名潘世奇,應天府六合縣軍籍,浙江寧波府象山縣人
  3. ^ 光緒《六合縣志·卷六·選舉表》:潘世奇 (天啟)丁卯科 …… 以上舉人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本紀第三》:(永曆三年正月壬申)都御史潘世奇卒。
  5. ^ 光緒《六合縣志·卷五·人物志》:潘世奇,崇禎初成進士,由江西推官入為湖廣道監察御史,巡按貴州。順治初獻逆餘黨犯境,世奇力禦死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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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本紀第三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
  • 民國《象山縣志》·卷六·選舉表
  • 光緒《六合縣志》·卷五·人物志
  • 光緒《六合縣志》·卷六·選舉表
官衔
前任:
陸卿正
明朝真定縣知縣
1630年-1633年
繼任:
高知彰
前任:
程子鐸
明朝長垣縣知縣
1635年-1637年
繼任:
王虛白
前任:
王珵
明朝遵化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任偉業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湯來賀
南明右都御史
1648年-1649年
繼任:
余文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