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汝淳(16世紀—17世紀),字子灏,號遠志、柏斋,南直隶蘇州府長洲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1],都察院觀政,授南京武學教授,四十三年升國子監助教,四十六年官至工部都水司主事,四十七年管荆关工部抽分厰,天啓元年管南旺閘,辞官養病。著有《柏斋舒逸篇》[2]。
曾祖胡橒,任浙江宁波府同知。祖父胡應轸,任武義知县。父胡宁臣,金華府通判。
-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履歷》:胡汝淳,远志,書四房,乙未二月二十一日生。吴县人,己酉鄉試十七名,会试一百三十七名,三甲一百七名。都察院政,授南武学授,乙卯升助教,戊午升工部都水司主事,己未荆州抽分,辛酉管南旺閘,养病。
- ^ 《苏州府志》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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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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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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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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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賜進士出身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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