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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璽君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
2011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
提名馬英九
个人资料
出生 (1952-05-26) 1952年5月26日72歲)
国籍 中華民國
母校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學士
专业稅法、公法

黃璽君 (1952年5月26日)女,籍贯不详,2019年9月30日卸任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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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璽君是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民国64年至69年(1975年至1980年),任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稅務員。民国65年(1976年),律師高等考試及格。民国69年至78年(1980年至1989年),先後在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任候補推事、推事。民国78年至80年(1989年至1991年),历任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兼庭長。民国80年至86年(1991年至1997年),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民国86年至100年(1997年至2011年),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民国100年(2011年),出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1]

2011年,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黃璽君被提名为司法院大法官。2011年6月14日,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权,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湯德宗、黃璽君、羅昌發陳碧玉全数获得通过。[2]2011年6月17日,马英九发布总统令,特任陈碧玉、黄玺君、罗昌發、汤德宗为司法院大法官。自2011年10月1日起,这四人正式出任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3][4]

2017年 獲第十七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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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璽君单身。[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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