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范安
大明广西道监察御史
籍貫河南懷慶府河内縣
出生二月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石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范安(1492年—?年),字子仁河南怀庆府河内縣人,匠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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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經》,正德十一年(1516年)河南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年三十二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三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二名進士[1][2]。授推官,嘉靖七年正月选授广西道試御史,九年巡按陕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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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范順。祖父范珙。父范懷。母崔氏。具庆下[3]。孫范印心,清顺治四年进士,歷官口北道參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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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