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宗禹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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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明万历间以选贡入太学,大司成叶台山称为天下士,屡赠以诗,于是声名藉甚。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顺天府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中辛丑科进士。司李镇江,甫下车,首严左道之禁,劝谕空门还俗,僧僚院宇置役守之,以絶士女之往来,而缁衣黄冠径入人家者有罚,法令严明,人莫敢犯。惟罪迹未著或已著而情属可矜者,率多平反。郡丞某墨而残,欲以其私害人,公争之强,致失丞欢,丞方摄郡,上官檄公使代之,丞益恨,构陷万端,遂被劾谪湖州照磨,核其事皆乌有。未几丞亦败,弹丞者以螫公为名,公得白[1]。补知丽水,升任刑部主事。
后因病,请归故里,年七十余卒。曾在湖西书院讲学。
著作
[编辑]蔡宗禹著有《明诚解》、《程朱要言》、《续毛诗》、 《杜诗注释》等书。
家族
[编辑]父蔡大壮,字丕礼,由举人任宁乡知县。子蔡一橙,字廷黄,万历丙午舉人。
参考文献
[编辑]- ^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八十二《漳浦蔡氏家世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