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至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至發(1573年—1642年),对鹄宪松山东济南府淄川县(今属淄博市)人。明朝大臣、內閣首輔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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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東鄉試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历知玉田遵化。後授南京礼部主事,改云南道御史,四十二年巡按河南,四十六年正月巡视京通二仓。时三党方盛,张至发属齐党,力排东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稱病歸里。

天启元年(1621年)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三年十一月掌河南道印。崇祯五年(1632年)擔任顺天府丞、光祿寺卿,遷刑部右侍郎崇禎八年(1635年)以礼部侍郎东阁大学士內阁参预机务。历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等,崇禎十年(1637年)升任首辅。時受李自成农民军打击,明朝已近灭亡,至發为政维持而已,无大作为,崇禎十一年(1638年)正月,因大力歌頌溫體仁“孤執、不欺”[1],被日講官吳偉業上〈劾元臣疏〉彈劾,[2]後因內閣中書黃應恩接受贿赂牽連,“回籍調理”,時人譏為“遵旨患病”[3]崇祯十四年(1641年)重啟詔用,力辞不就。次年卒于家。

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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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追加太子太傅,贈少保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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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张泰象。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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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张至发传》:“至发怒,两疏詆道周,而极颂体仁孤执不欺。”
  2. ^ 《崇禎實錄》,卷十一
  3. ^ 錢基博修訂,《明鑑》,卷十六
  • 《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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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五十三》,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王國禎
明朝遵化縣知縣
1607年-?年
繼任:
謝陞
前任:
劉志選
明朝順天府府丞
1632年-崇禎年間
繼任:
孫傳庭
前任:
溫體仁
明朝内阁首輔
1637年-1638年
繼任:
孔貞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