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羽健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毛羽健(?—?),號芝田(或芝台)。湖广公安县(今屬湖北)人。明末政治人物。

天啟二年(1628年)成壬戌科進士,兵部观政,本年授四川萬縣知縣,四年本省同考,五年轉調巴縣,崇祯元年入京考选為雲南御史,二年管节慎库,管章奏,三年管西城,因彈劾|杨维垣阮大铖被革职除籍。崇禎時起復原官。與劉懋建議裁驛。裁驛的結果使大量的驛卒無路可走,最後鋌而走險,李自成即在其中。

袁崇焕以“五年复辽”自许,對此,毛羽健表示:“督师袁祟焕对陛下曰五年灭敌。臣心壮之。然恐此语非平日成算。”[1]後來袁崇焕因事下狱,主事陆澄原彈劾羽健是崇焕黨人,落职归里。不久卒。[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国榷》卷九十
  2. ^ 明季北略》(卷5):毛羽健,号芝田,公安人。天启壬戌进士,授四川万县知县,调巴县,入为云南道御史,劾杨维垣、阮大铖为邪党,坐降级归。崇祯,初起原官,首陈救时急着,谓驿递一事,最为民害,首宜厘革。上深是其言,后坐袁崇焕党,革职归卒。


  •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