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羽健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毛羽健(?—?),號芝田(或芝台)。湖广公安县(今屬湖北)人。明末政治人物。
天啟二年(1628年)成壬戌科進士,兵部观政,本年授四川萬縣知縣,四年本省同考,五年轉調巴縣,崇祯元年入京考选為雲南道御史,二年管节慎库,管章奏,三年管西城,因彈劾|杨维垣、阮大铖被革职除籍。崇禎時起復原官。與劉懋建議裁驛。裁驛的結果使大量的驛卒無路可走,最後鋌而走險,李自成即在其中。
袁崇焕以“五年复辽”自许,對此,毛羽健表示:“督师袁祟焕对陛下曰五年灭敌。臣心壮之。然恐此语非平日成算。”[1]後來袁崇焕因事下狱,主事陆澄原彈劾羽健是崇焕黨人,落职归里。不久卒。[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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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