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維垣 (明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杨维垣(?—1645年),字斗枢,山东文登县(今属威海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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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进士,官云南道监察御史。天启间,力排东林党人。毅宗即位,身先弹劾阉党。升太常寺卿。崇祯元年(1628年),入魏忠賢逆案,謫戍淮安府。弘光元年(1645年),起为通政使。清军陷南京时,全家死节。[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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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715:楊維垣,文登人。萬曆間進士,官御史,力排東林,入逆案。後附錢謙益,遷左副都御史,南京破,驅二妾入井,整衣冠自經死。勅雲南道監察御史 楊維垣 幷妻(紺雪堂集8/59)明史275/11下
  2. ^ 孟森《崇祯致亡之症结》:维垣于仇东林、翻逆案最力,为清流所深恶,然南都破后,能以一死了之;东林后辈,亦有降于闯军,列于清廷者。鼎革之际,事多难言,惟皦然不污者终以正人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