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都 (萬曆進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平
[编辑]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湖广乡试第二名举人[2],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一百七十四名進士,授直隶宝坻县知县,擢户部主事,崇禎元年(1628年)五月,陞戶部員外許都為陕西按察司僉事,官至山東參議。
參考文獻
[编辑]- 《湖廣通志》
- 《崇祯长编》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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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則古 | 明朝宝坻县知县 1616年- | 繼任: 李一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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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湖广乡试第二名举人[2],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一百七十四名進士,授直隶宝坻县知县,擢户部主事,崇禎元年(1628年)五月,陞戶部員外許都為陕西按察司僉事,官至山東參議。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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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則古 | 明朝宝坻县知县 1616年- | 繼任: 李一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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