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任賢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常任賢,号复所,陝西延安府米脂县高渠乡高庙山人,明朝末期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萬曆丙戌(1586年)九月初四日生。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陕西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联捷丙辰科二甲五十六名進士,兵部觀政,四十六年八月授刑部福建司主事,天啓元年升貴州司员外郎,二年升山東東昌府知府,五年補四川順慶府知府,六年調成都府知府,七年升本省安綿兵備道副使。崇禎二年,升任廣西布政使司參政,改四川右參政,四年加升四川按察使,平定盜亂,六年升本年右布政使,兵备叙馬瀘,七年拾遺去職[1]。
家族
[编辑]曾祖常景元,義官。祖父常思恭,提学。父常在,典簿。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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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從義 | 明朝東昌府知府 1622年-1630年 | 繼任: 曹文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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