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肇對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肇對(16世紀—1630年代),字銘新,江西撫州府東鄉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王肇對是萬曆十四年進士王志之子,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舉人[2],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獲授中書舍人,當時魏忠賢和其黨羽作威作福,朝臣都望塵拜伏,他卻不願屈服。
崇禎帝繼位,拜任王肇對為山西道監察御史,上奏事項都關乎關國家大計,他經常說:「居官必先分『公私』兩字,消長之關也在我們手中。」巡視中城,令權貴敬畏,很快在出按南直隸時去世[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同治【江西】《東鄉縣志》·卷十一之上二·選舉志
- 同治【江西】《東鄉縣志》·卷十三之一·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