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宣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鄭宣
大明
籍貫浙江處州府麗水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六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鄭宣(1462年—?),字士達,浙江處州府麗水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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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浙江鄉試第十一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七十四名進士[1][2]。正德十年任兴化府推官。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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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鄭仲玉;祖父鄭景惇;父鄭伯浩,義官。母王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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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沈欽
明朝福建兴化府推官
1515年—1519年
繼任:
朱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