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清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孫清
大明陕西按察使司提学副使
籍貫浙江餘姚縣
直隶武清县
字號字直卿,號平泉
出生成化十九年(1483年)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進士及第

孫清(1483年—?),直卿平泉浙江余姚人,直隶武清县籍。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壬戌榜眼及第。官至陝西副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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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一年(1498年)順天府鄉試第一名(解元),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第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1][2],授翰林院編修。此後改任陝西提學按察副使。早卒[3][4]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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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一年(1498)孙清登临武清县凤台,作《凤台春晓》:

邑南半舍古遗台,闻道当年有凤来。
仰止若山临梵宇,高登如阜近僧斋。
城边芳草随时长,路侧幽花逐景开。
劳筑不知谁创始,一游一豫一舒怀。
  • 《贺衍圣公袭爵》
遂有春明谒,真为昼锦行。
文星辞阙回,仙棹度河轻。
簪组由来盛,恩封此更荣。
归时应报我,庭桧几枝生。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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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孫栖;祖父孫弜;父孫□□,母陳氏;繼母徐氏[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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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孫清. 北京市東城區圖書館. [September 12,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萬曆野獲編·卷一》:武宗之寵優伶,幾同高齊及朱耶之季,至賜飛魚等禁服。然官秩猶有節。惟臧賢以教坊司右司樂,請告疏云。病不能侍左右。上優詔勉留。仍陞本司奉鑾供職。其禮視朝士有加焉,已為異矣。至中書官光祿卿周惠疇,既以聚劾允其去矣,復託賢懇於上,以家遠難歸,乞暫留京師。詔仍復職,猶曰異途也。編修孫清者,登弘治壬戌一甲第二,以士論不齒去官,復用賢薦,起為山西提學副使。時,丹徒楊文襄為太宰,謂人曰:如清者不以一官羈之,將何所不為。冀以弭一時之謗議也。伶人瓷橫,至操文學詞臣進退之權,不待與錢寧通逆濠,已當寸磔矣。乃僅賜杖遣戍凶終,世謂尚未蔽辜云。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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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九十七》,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