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清 (弘治進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黃河清
大明太常寺少卿
籍貫福建泉州府南安縣
出生成化十四年戊戌七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赵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黃河清(1478年—?),字應期,號莲峰,福建泉州府南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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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鄉試第三十九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五名,三甲第四十六名進士[1][2]。授吏部主事,歷官吏部郎中,正德八年正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十一年五月改本寺管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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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黃乾麟;祖父黃博;父黃天錫,母傅氏。具庆下。弟流清、澄清、瀚清、淑清[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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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