訾綬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訾綬
大明
籍貫陝西神木縣
山西大同府朔州軍籍
字號字文甫
出生十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杨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訾綬(1472年—?),字文甫,山西大同府朔州軍籍陝西神木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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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四年山西鄉試第二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会试第一百七十四名,三甲第三十七名進士[1][2]。同年官山東章丘縣知縣[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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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訾興;祖父訾榮;父訾玉,教諭。母楊氏。具庆下。弟綨、綸、縉[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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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章丘縣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陳伯安
山東濟南府章丘縣知縣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上任
繼任:
田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