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棟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何棟如(1572年—1637年),字充符,一字子極,號天玉,南京留守左衛軍籍常州府無錫縣人,明代官员,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何棟如之先祖世居江蘇無錫,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徙居京師(今南京市),祖父何汝健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進士,父何湛之於萬曆十七年(1589年)中進士。何棟如出生於隆慶六年(1572年)七月初八,隨父寄寓山寺讀書,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舉甲午科應天鄉試,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中戊戌科進士,三代皆為進士,後來他被任命為湖广襄阳府推官,與张宾王等素有往來。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九月二十二,因被陳奉誣陷“击杀天子税使”,皇帝下詔“星夜扭解来京究问”,襄阳人赴阙为何栋如诉冤,三十五年十二月出狱后削籍回鄉。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後金兵连克开原、铁岭(今辽宁铁岭),何棟如上《越纓疏》請籌兵,自稱“系常州府無錫縣軍籍”人。天启元年(1621年)四月十一,起用为南京兵部主事,到杭州一带招募新兵,获得六千七百余人。此时广宁失陷,何栋如继续请求出关考查形势。乃进太仆少卿,充军前赞画。天启二年(1622年)至山海关,稳定军民情绪,重新布置防线,後金兵未敢妄動,但所召新兵惧怕出关,多逃亡。天启五年(1625年)三月六日,因上《清诛奸党疏》得罪魏忠賢,以侵吞军饷罪被逮进京,“五彪”之一的许显纯對他滥施酷刑,他寧死不屈,最後被發配滁阳。
崇禎時,魏忠賢伏誅,何栋如赦還,闲居南京。崇禎六年(1633年),何栋如上《恢复辽东六议》;崇禎十年(1637年)又上《留都增设城垣疏》,受到兵部尚书范景文的重视,刘宗周亦為推薦。然而不久後,何棟如終病逝南京。
著作
[编辑]著作有《文庙雅乐考》两卷和《皇明四大法》十二卷。
家族
[编辑]何栋如娶知县李寧儉之女,继娶布衣徐行弟女。
参考资料
[编辑]- 《明史·列传第一百二十五·何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