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東昌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史東昌(?—?),山西大同府蔚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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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山西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历官禹城县知县,调澄城县[1],擢刑部主事,三十八年恤刑湖廣[2],升郎中,出守慶陽府[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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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陕西通志》:史东昌,山西蔚州人。进士,万厯中知澄城,性强毅敢言,不畏权势,而喣喣拊民,不异家人父子。贫民输赋,牛羊花布粒麦之属皆准入,亲视衡量,不任左右。有行贷者亦藉而付之,故催科不扰。升刑部主事。
  2. ^ 万历三十八年六月,命官各省恤刑,刑部郎中真宪时往浙江,路一麟往河南,员外熊鸣夏往广东,梁维屏往广西,林绍明往江西,主事王之臣往四川,刘泽深往云南,郭之琮往江北,史东昌往湖广,钱中选往福建,夏禹英往山东,江和往陕西,陆典往北直,大理寺寺副马呈秀往云贵,評事周光爕往山西。
  3. ^ 《甘肃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