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樞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维枢(1564年—1630年),字子环,号玄中,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福建乡试举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登進士,授浙江義烏縣知縣,任内重建钓鱼矶塔。擢刑部主事,三十四年八月与工部主事魏说主考廣東乡试。升刑部郎中,出任湖州府知府,升湖广副使,四十四年三月升山西参政,历升山西右布政使,大同兵备。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刑部尚书黄克缵推举张维枢任大同巡抚,被吏部尚书周嘉谟阻扰。
天启五年(1625年)五月,起陕西右布政使、分守陇右道,次月调管河东兵粮道,六年二月擢陕西巡抚都御史,七年二月晋南京工部右侍郎,不久改兵工部侍郎、署部事。崇祯元年分校礼部会试後,上疏乞休。崇祯三年卒,年六十七。著有《淡然斋》诸集。弟张维机[1]。
參考
[编辑]-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张维枢,字子环。万历戊戌进士,授义乌令。涤荡烦苛,留心抚字。癸卯分校乡闱,升刑部郎中。丙午典试粤东,出知湖州府,谘访利病,昭雪寃狱,不避权势,升湖广佥事。宗室张甚,维枢申抚院,题请绳以法。三楚帖席。嗣为山西兵备道,简练兵马,缮葺边墙,营田积谷,筑桥设堡,答酋不敢犯边。以病告归。天启五年起陕西陇右参政。转河东,擢陕西巡抚。时媚阉者,饬所属多建祠,维枢正色麾之,秦中竟无祠阉者。晋南工部侍郎,转北。崇祯元年,校试礼闱。疏乞归。与诸同志质疑问难,以戒慎恐惧,为提醒心法。年六十七卒。所着有《淡然斋》诸集。弟维机。
- 蔡献臣《祭少司空张玄中年兄文》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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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士英 | 明朝義烏縣知縣 1599年-1604年 | 繼任: 周廷侍 |
前任: 李長庚 | 明朝工部尚書 1628年 署 | 繼任: 王洽 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