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元璧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吳元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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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江西饒州府安仁縣 |
出生 | 弘治十二年己未五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艾氏,继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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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元璧(1499年—?),字君錫,江西饒州府安仁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十六年丁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二十三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八名,登第二甲第三十九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二十二年八月贬扬州府通判。
家族
[编辑]曾祖吳克己;祖父吳璵,義官;父吳上達,母徐氏;繼母李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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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烱 | 明朝興化府同知 嘉靖年間 | 繼任: 江以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