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元璧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吳元璧
大明
籍貫江西饒州府安仁縣
出生弘治十二年己未五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艾氏,继娶李氏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出身

吳元璧(1499年—?),字君錫,江西饒州府安仁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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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六年丁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二十三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八名,登第二甲第三十九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二十二年八月贬扬州府通判。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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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吳克己;祖父吳璵,義官;父吳上達,母徐氏;繼母李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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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王烱
明朝興化府同知
嘉靖年間
繼任:
江以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