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堯日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堯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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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科給事中 |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歸德州鹿邑縣 |
字號 | 字明時,號復軒 |
出生 |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三月二十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完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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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堯日(1502年—?),字明時,號復軒,河南開封府歸德州鹿邑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河南鄉試第九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進士[1][2]。歷廣平府推官,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十二月擢刑科給事中,因丁憂歸。[3]
家族
[编辑]曾祖王智,衛經歷;祖父王紀;父王淙,典寶。母普氏;繼母羅氏。严侍下。兄堯春、堯年。弟堯時、堯臣、堯節[4]。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590:王堯日,字時明,號復軒,鹿邑人。嘉靖十七年進士,歷廣平推官,廿二年擢刑科給事中,丁憂歸。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