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芳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和芳
大明
籍貫湖廣荊州府公安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李和芳(?—?),字仁父,湖廣荊州府公安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湖廣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七十七名進士[1][2]。授内江县知县,二十一年(1542年)十一月选授陕西道試御史,二十三年巡视陕西茶马。

家族

[编辑]

曾祖李謙;祖父李德明,八品散官;父李秀,監生。母嚴氏[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李允简
(举人)
明朝内江县知县
嘉靖年间
繼任:
馬廷錫
(贵州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