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芳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和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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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湖廣荊州府公安縣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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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芳(?—?),字仁父,湖廣荊州府公安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湖廣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七十七名進士[1][2]。授内江县知县,二十一年(1542年)十一月选授陕西道試御史,二十三年巡视陕西茶马。
家族
[编辑]曾祖李謙;祖父李德明,八品散官;父李秀,監生。母嚴氏[3]。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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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允简 (举人) | 明朝内江县知县 嘉靖年间 | 繼任: 馬廷錫 (贵州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