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嘉會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顏嘉會
大明
籍貫湖廣長沙府攸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顏嘉會(?—?),字子亨,號衡厓,湖廣長沙府攸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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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二名,登第三甲第十九名進士[1][2]。授金坛县知县,歷官福建按察司延平分巡佥事、湖广布政使司参议。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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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顏夔,知縣;祖父顏選,衛經歷;父顏守忠,知縣。母鍾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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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張堯年
明朝金壇縣知縣
1538年-1543年
繼任:
黃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