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選 (隆慶進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選
大明江西布政使司左參政
籍貫雲南大理府太和縣
出生嘉靖丁未二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華氏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李選(1547年—?),字維賢,號肖岑,雲南大理府太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雲南鄉試第四名舉人,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三十九名,三甲第十二名進士[1][2]。刑部觀政,授行人司行人,萬曆五年(1577年)七月考選禮科給事中,六年升刑科右給事中,七年三月升兵科左給事中,十月彈劾陝西巡撫傅希摯,傅希摯被革職閑住。八年正月升刑科都給事中,九年五月升江西左參政,御史陳性學彈劾其任給事中時,結納張居正管家游七,娶游七妻表妹為繼室,十一年正月被革職閑住,四月被黜為民。

家族

[编辑]

曾祖李輔;祖父李茂;父李子明,訓導。母張氏;繼母沈氏。具慶下。兄李遇,弟李遂、李達[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