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行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吳中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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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事 | |
籍貫 | 直隸常州府宜興縣 |
字號 | 字子道,號復菴 |
出生 | 嘉靖十九年(1540年)二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 |
配偶 | 娶毛氏 |
親屬 | (父)吳性 (兄)吳可行 (子)吳亮、吳玄、吳奕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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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中行(1540年—1594年),字子道,號復菴,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民籍,宜興縣北渠里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初年因與趙用賢反對首輔張居正居喪奪情被廷杖聞名。
生平
[编辑]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三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十五名,二甲第十八名進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萬曆元年(1573年)授編修[3],二年(1574年)養病,五年(1577年)起復原職,首輔張居正居喪奪情,十月十八日,吳中行上《諫止張居正奪情疏》,說張居正違背“萬古綱常”,十月二十二日,與趙用賢各被廷杖六十,刑畢,吳中行氣息已絕,中書舍人秦柱帶醫生來,灌以湯藥後甦醒,身上腐肉割掉數十塊[4][5][6],謫魯王府審理正,不久被罷職。
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死後,吳中行獲御史孫繼先舉薦,十一年(1583年)起復原職[7],六月升右春坊右中允兼編修,十一月充經筵講官,十二年(1584年)二月升司經局洗馬,管國子監司業事,十月升右諭德兼侍講,管理纂修玉牒,十三年(1585年)六月三度上疏乞歸,准馳驛養病。
萬曆二十年(1592年)十二月起為翰林院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事。同鄉徐常吉生前曾與吳中行訴訟,事已解決,吏科右給事中王嘉謨藉此論劾,吳中行回籍聽勘,二十二年(1594年)卒。二十三年(1595年)贈禮部右侍郎,賜祭葬[8]。
著作
[编辑]著有《賜餘堂集》十四卷,另有《吳翰林疏》、《復菴集》等。
家族
[编辑]曾祖吳昊;祖父吳禮,封南京戶部主事;父吳性,尚寶司丞。母段氏(封安人);前母杜氏(贈安人)。慈侍下[9]。兄吳可行,弟吳尚行、吳同行。
子吳雍、吳亮、吳玄、吳京、吳奕、吳亶、吳褒。孫吳柔思、吳簡思、吳剛思均為進士。
引用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229》:吳中行,字子道,武進人。父性,兄可行,皆進士。性,尚寶丞。可行,檢討。中行甫冠舉鄉試,性誡無躁進,遂不赴會試。隆慶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 ^ 《明史·卷229》:大學士張居正,中行座主也。萬曆五年,居正遭父喪,奪情視事。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倡疏奏留,舉朝和之,中行獨憤。適彗出西南,長竟天,詔百官修省,中行乃首上疏曰:「居正父子異地分暌,音容不接者十有九年。一旦長棄數千里外,陛下不使匍匐星奔,憑棺一慟,必欲其違心抑情,銜哀茹痛於廟堂之上,而責以訏謨遠猷,調元熙載,豈情也哉!居正每自言謹守聖賢義理,祖宗法度。宰我欲短喪,子曰:『予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王子請數月之喪,孟子曰:『雖加一日愈於已。』聖賢之訓何如也?在律,雖編氓小吏,匿喪有禁;惟武人得墨衰從事,非所以處輔弼也。即云起復有故事,亦未有一日不出國門,而遽起視事者。祖宗之制何如也?事繫萬古綱常,四方視聽,惟今日無過舉,然後後世無遺議。銷變之道無踰此者。」
- ^ 《明史·卷229》:疏既上,以副封白居正。居正愕然曰:「疏進耶?」中行曰:「未進不敢白也。」明日,趙用賢疏入。又明日,艾穆、沈思孝疏入。居正怒,謀於馮保,欲廷杖之。翰林院侍講趙志皋、張位、于慎行、張一桂、田一儁、李長春,修撰習孔教、沈懋學俱具疏救,格不入。學士王錫爵乃會詞臣數十人,求解於居正,弗納。遂杖中行等四人。明日,進士鄒元標疏爭,亦廷杖。五人者,直聲震天下。中行、用賢並稱吳、趙。南京御史朱鴻謨疏救五人,亦被斥。中行等受杖畢,校尉以布曳出長安門,舁以板扉,即日驅出都城。中行氣息已絕,中書舍人秦柱挾醫至,投藥一匕,乃蘇。輿疾南歸,刲去腐肉數十臠,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
- ^ 《明史·卷194》:孫柱,以諸生授中書舍人。大學士高拱得罪,倉黃去京師,門生皆避匿,柱獨追送百里外。吳中行疏論張居正奪情,被杖下詔獄。柱挾醫視湯藥,遂忤居正,遷魯府審理正。尋假考察罷之。
- ^ 《明史·卷229》:孫繼先,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並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
- ^ 《明史·卷229》:九年大計京官,列五人察籍,錮不復敘。居正死,士楚當按蘇、松,憮然曰:「吾何面目見吳、趙二公!」遂引疾去。三謨已擢太常少卿,尋與士楚俱被劾削籍。廷臣交薦中行,召復故官,進右中允,直經筵。大學士許國攻李植、江東之,詆中行、用賢為其黨。中行奏辨,因乞罷,不許。再遷右諭德。御史蔡系周劾植,復侵中行,中行求去,章四上。詔賜白金、文綺,馳傳歸。言者屢薦,執政抑不召。久之,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同里僉事徐常吉嘗訟中行,事已解,給事中王嘉謨復摭舊事劾之,命家居俟召。尋卒。後贈禮部右侍郎。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參考書目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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