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節用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錢節用
大明山西襄陵县知县
籍貫四川敘州府富順縣
字號字以貞
出生嘉靖庚子九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彭氏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錢節用(1540年—?),字以貞,號亨所,四川敘州府富順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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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四川鄉試第十四名舉人,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百六十名,三甲第七十八名進士。工部觀政,萬曆元年(1573年)任湖廣麻城縣知縣[1],丁憂歸。五年(1577年)調山西襄陵縣知縣,卒于官。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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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錢尚公;祖父錢金定;父錢迪,母張氏。重慶下。妻彭氏。弟錢慎用、錢利用、錢任用、錢時用、錢王用、錢致用、錢效用、錢敦用、錢敷用、錢敬用、錢大用[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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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民國麻城縣志·卷六·職官》:萬曆癸酉 錢節用,富順進士。
  2. ^ 《隆慶五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易經》,年三十二歲中式隆慶五年辛未科第三甲第七十八名進士。九月初十日生,行一,曾祖錢尚公;祖錢金定;父錢迪;母張氏。重慶下。妻彭氏。弟慎用;利用;任用;時用;王用;致用;效用;敦用;敷用;敬用;大用。由府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十四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六十名。
官衔
前任:
祁鲸
明朝襄陵縣知縣
萬曆五年-七年
繼任:
蕭大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