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衡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炳衡
大明臨安縣知縣
籍貫直隸崑山縣
出生嘉靖十五年丙申五月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沈氏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王炳衡(1536年—?),字伯欽,號梧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民籍崑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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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三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一十五名進士[1][2]。大理寺觀政,授山东歷城知縣,爱民造士,有古代循吏之风。萬曆二年(1574年)调任臨安縣,五年致仕。歸乡後,在留暉門谯楼中邀请客人,啸咏其上,因自號留暉主人。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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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銀,贈翰林院編修;祖父王同祖,國子監司業兼司經局校書;父王法,監生。母陸氏。慈侍下[3]。弟王炳璿(進士);炳輔;炳陽;炳枢;炳昂;炳權;炳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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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大复《昆山人物传》·王炳衡 弟炳璿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