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良機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良機 | |
---|---|
大明南京吏部主事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南昌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省之,别號念麓 |
出生 | 生年未詳 南昌府南昌縣 |
逝世 | 卒年未詳 |
出身 | |
|
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历任临淄、益都二县知县。天啓初擢御史,疏論客氏、魏忠贤,又請停内操。以年例遷廣東參議,良機方按貴州,不俟代而去,遂斥為民。崇禎元年起巡按廣東御史,又按宣大二鎮。升廣東副使。年滿當代,褒以敏練,令復廵一年,尋為中官王坤劾罷。久之,起光禄典簿,終南京吏部主事。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江西通志》
- 《明实录》
官衔 | ||
---|---|---|
前任: 李長春 | 明朝臨淄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王夢尹 |
前任: 田仰 | 明朝益都縣知縣 萬曆年間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