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允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蔣允儀(?—1642年),字聞韶,别號澤礌,直隸常州府宜興縣民籍[1]。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桐乡县知县,移嘉兴。天啓二年(1622年),擢御史,巡按陕西,条上筹边八事。五年,允仪还朝,即出为湖广副使。其冬,魏忠贤使给事中苏兆先劾其为门户渠魁,遂削籍[2]。崇禎元年七月,起補山東道御史,十一月掌河南道事,二年四月升添註太僕寺少卿。四年六月,以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六年,流贼将窥湖广,兵部令其移镇襄陽,郧阳益虚。中官陈大金与左良玉来援,副使徐景麟见其多携妇女,疑为贼,用炮击之,士马多死。大金怒,诉诸朝,命逮景麟,责允仪陈状。已而并逮允仪下狱,戍边,而以卢象升代。十五年,御史杨尔铭、给事中倪仁祯相继论荐,未及用而卒。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明史》
- 《常州府志》
- 《明憙宗实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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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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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餘祐 | 明朝嘉兴县知县 萬曆四十七年-天啓二年 | 繼任: 湯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