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夔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郗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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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科給事中 | |
籍貫 | 山西太原府平定州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正德五年(1510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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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夔(?—1510年),山西太原府平定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山西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進士[1][2]。授禮科給事中。
正德五年(1510年),外出核查延綏戰功,劉瑾囑其優待親信。郗夔考慮到答應劉瑾則違背國法,拒絕則禍及自身,於是選擇自縊[3]。
家族
[编辑]曾祖父郗寬;祖父郗信,府照磨;父郗珙,知州。母郝氏[4]。子郗元深、郗元洪、郗元清、郗元澈。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平定郗夔,弘治十五年進士,為禮科給事中。正德五年,出覈延綏戰功,瑾屬其私人。夔念從之則違國典,不從則得禍,遂自經死。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