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應震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官應震(1568年—1635年),字東鮮,號暘谷,一號陽初,湖廣黃岡(今湖北)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由江西南昌遷居黄冈乌林(今湖北浠水)。萬曆二十二年举《尚书》第一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進士,任南陽縣知縣,丁父忧归,起补潍县知县,三十六年入计,三十八年考选,授戶科給事中,四十年入垣,首请蠲税疏,不报。屬於楚黨人物,以攻擊东林黨为事,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揚言东林黨不肖之徒“外資氣魄於李三才,內借威福於葉向高”。光宗時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不久辞官返籍,次子官撫極,曾拜太僕寺卿。著有《大六壬類占》,《宛潍政纪》10卷。[1]
參考文獻
[编辑]-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2969:官應震 ,字東鮮,號暘谷,黃岡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授宛縣令,遷戶科給事中,與劉廷元、亓詩敎,並貪恣用事,聲勢煊赫。時目為齊楚浙三黨,應震楚黨魁也。以久次擢太常少卿,謝病去。崇禎八年卒,年六十八。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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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大咸 | 明朝潍县知县 萬曆三十二年-三十六年 | 繼任: 郭存謙 |